成都的士出租汽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
培训费收费公示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(川发改价格【2015】925号)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,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,根据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》(川府发【2015】42号)和《四川省定价目录(2015年版)》,现将开放各类委托性检验、检测、测试,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(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)等服务性
收费标准”,结合我中心实际并参考省内外收费情况,决定收费标准如下:
一、收费范围
申请参加我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人员。
二、收费项目
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》培训费
三、收费标准
1、 公共科目培训费:220元/人
2、 区域科目培训费:260元/人
四、 收费时间
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。